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招聘讲解员1名(劳务派遣)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讲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用工方式
1.岗位名称:讲解员。
2.岗位人数:1名。
3.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及性别要求:年龄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优先。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专业要求:专业无限制,有接待、服务、文员工作经验优先。
5.其他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有文字处理能力者优先,需配合用工单位完成其他工作。
6.工作地点: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4楼)。
7.工作时间: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不加班;每周休息两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卓越文化人才管理中心下载)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专业证书(以JPG或PDF格式压缩打包后)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szzywhrc@163.com,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8日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经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面试考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面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被录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以及苏州市卓越文化人才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拟定税后工资4000元/月起,交纳五险。
3.录用后与苏州市卓越文化人才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工作地点为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被录用人员若违反劳动合同,苏州市卓越文化人才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邮箱:869352006@qq.com。

关注“姑苏直聘网”
查看更多苏州事业单位/国企名企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关注招聘公众号





